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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申请就业创业帮扶专项基金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7/4/25】 【作者/来源:运输管理学院】【点击 次】【关 闭
 

毕业班

    学校2014年起每年设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专项基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服务工作,支持毕业生顺利就业、自主创业。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帮扶资金的申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根据各班级4月份上报的就业数据,针对有存在“有就业意愿,多次投简历,未顺利就业”的部分学生,二级学院帮助其做好求职材料、求职技能、职业定位的指导。同时该部分同学可申请就业困难帮扶资金二级学院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无违纪记录、能如期毕业。

基金的帮扶对象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的“双困”毕业生(即经济困难并且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享受“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的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根据学生档案以及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

2、本人就业态度积极,有强烈就业愿望,根据学生提供的个人简历、求职信、成绩单、各类证书等求职材料;

3、承诺所得资助用于求职应聘,做到先就业后择业;

4、无任何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

5、能顺利完成学业,如期毕业。

    二、自主创业帮扶资金

凡自主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在2017年内申请创业补贴。已办理实体创业的,申请时须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明确的创业意向者须提交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及申请表。

另: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项目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详情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

基金的帮扶对象创业过程中符合帮扶条件、需要帮扶的应届毕业生。

享受创业帮扶的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2、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产业导向;

3、申请者必须是提交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及申请书;已经具有创业实体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无任何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

5、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

    三、帮扶方式

1、“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基金的发放金额为200元、400元、600元三种,专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通讯费、应聘或考试报名费、车船费、住宿费等的补贴;办公室根据申请者求职的具体情况决定发放金额。

2、创业基金是支持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专项基金,每笔款项金额为1000至5000元;办公室根据申请者的创业项目决定发放金额;款项必须用在学生所申报的创业项目。

四、基金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基金的学生须提交《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基金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求职材料个人简历、求职信、成绩单、各类证书及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申请创业帮扶基金的学生应提交《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基金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及申请书;已经具有创业实体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两项均由学生本人于5月20日前提出申请,班长或班级临时负责人汇总信息,并于5月24日之前将《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见附件1、2)报送至运输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6#603,《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7801820@qq.com

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报学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将补贴金额统一发放到学生工行账号。毕业离校后仍需申请帮扶的,可直接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交和上报个人相关材料,不得瞒报、虚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就业创业帮扶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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