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学校从2014年起每年设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专项基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服务工作,支持毕业生顺利就业、自主创业。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帮扶资金的申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根据各班级4月份上报的就业数据,针对有存在“有就业意愿,多次投简历,未顺利就业”的部分学生,由二级学院帮助其做好求职材料、求职技能、职业定位的指导。同时该部分同学可申请就业困难帮扶资金。二级学院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无违纪记录、能如期毕业。
基金的帮扶对象: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的“双困”毕业生(即经济困难并且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享受“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的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根据学生档案以及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
2、本人就业态度积极,有强烈就业愿望,根据学生提供的个人简历、求职信、成绩单、各类证书等求职材料;
3、承诺所得资助用于求职应聘,做到先就业后择业;
4、无任何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
5、能顺利完成学业,如期毕业。
二、自主创业帮扶资金
凡自主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在2017年内申请创业补贴。已办理实体创业的,申请时须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明确的创业意向者须提交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及申请表。
另: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项目,还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详情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
基金的帮扶对象:创业过程中符合帮扶条件、需要帮扶的应届毕业生。
享受创业帮扶的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2、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产业导向;
3、申请者必须是提交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及申请书;已经具有创业实体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无任何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
5、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
三、帮扶方式
1、“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基金的发放金额为200元、400元、600元三种,专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通讯费、应聘或考试报名费、车船费、住宿费等的补贴;办公室根据申请者求职的具体情况决定发放金额。
2、创业基金是支持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专项基金,每笔款项金额为1000至5000元;办公室根据申请者的创业项目决定发放金额;款项必须用在学生所申报的创业项目。
四、基金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基金的学生须提交《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基金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求职材料(个人简历、求职信、成绩单、各类证书)及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申请创业帮扶基金的学生应提交《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基金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及申请书;已经具有创业实体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两项均由学生本人于5月20日前提出申请,班长或班级临时负责人汇总信息,并于5月24日之前将《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见附件1、2)报送至运输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6#603,《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7801820@qq.com。
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报学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将补贴金额统一发放到学生工行账号。毕业离校后仍需申请帮扶的,可直接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交和上报个人相关材料,不得瞒报、虚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就业创业帮扶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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